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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gov.cn/zxzc/20200608/280ea902d2ed42a9b4e0c305658dcab6.html | 作者: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5-19 | 1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公布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协议采购价的通知

沪药事药品〔2020〕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沪医保医管〔2019〕110号),现公布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0年5月25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0年5月19日

附件: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

序号

调整类型

统编代码

药品通用名

规格包装

协议采购价(元)

企业名称

1

新增

XN0000030094249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0.25g*30片/盒

3450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

新增

XN0000030094250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80mg*100片/瓶

8600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