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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U74OM6OegAJud5bICRGUQ | 作者: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5-19 | 236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医保局举办门诊共济保障和待遇清单等有关医保政策培训会

惠州医保2022-05-19 20:02发表于广东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理顺职工医保相关待遇保障政策,同时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有关要求,市医保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牵头草拟了《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有关规定的通知》(送审稿),预计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为广泛宣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和待遇清单等有关政策,近日市医保局举办了五期门诊共济保障和待遇清单有关医保政策培训会,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市直有关企业、驻惠有关单位等负责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以及各县(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累计约24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市医疗保障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我市落实国家和省门诊共济保障和待遇清单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对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会议要求各单位参训人员对本单位职工积极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准确理解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出台的意义和必要性,以及职工医保个账划入结构调整的具体做法。同时要求各县(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参照市局的做法,对本辖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门诊共济保障和待遇清单等有关医保政策政策培训,做深做细涉及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的医保政策宣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