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衢州医保出台一揽子政策!
衢州医保2022-05-25 22:55发表于浙江
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衢州医保出台一揽子政策
一起来看——
根据国家、省医保局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中药饮片需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销售。该政策执行后对中医医院的运行产生较大的冲击,为减少该政策对医疗机构的影响,我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措施有:
设立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从2022年1月起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国医名师、省级名中医收费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其他中医师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分别为20元、15元、10元。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从2022年6月1日起,对原低于省定价格的140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统一调整至省定价格。
推进住院医保支付方式中医倾斜激励工作
在DRGs点数付费中设置中医倾斜系数,对中医医疗机构中治率高的病组给予激励,科学设置倾斜条件、倾斜范围、倾斜标准。同时,合理确定中医相关病组的基准点数和成本系数,减少中药饮片价格调整政策的因素变化。
开展中医门诊基金总额预算管理
对市区范围内公立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本统筹区参保人员前三年的中医门诊医保基金平均支出总额为基数,按照10%的增幅,确定中医门诊基金预算总额。
在当年门诊基金未超门诊预算总额的情况下,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中医门诊基金支出总额低于中医门诊基金预算总额的部分,医疗机构可全额留用。
在当年门诊基金超出门诊预算总额的情况下,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中医门诊基金支出总额低于中医门诊基金预算总额的部分,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分别按80%、20%比例留用;对高于中医门诊基金预算总额的部分,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分别按80%、20%比例分担。
中医门诊基金总额预算根据中医门诊的就诊人数、就诊人次的下降比例,对预算总额进行动态调整。
附文件名:
1.《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衢医保发〔2021〕72号)
2.《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医保发〔2022〕15号)
3.《衢州市医疗保障局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衢医保联发〔2022〕9号)
4.《衢州市医疗保障局衢州市财政局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医门诊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衢医保联发〔202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