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医保微课堂|城乡居民“两病”政策
盐城医保2022-05-26 16:54发表于江苏
什么是“两病”?
为了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参保群众患“两病”医疗费用的负担,国家专门针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出台了普惠性的门诊待遇政策。这里的“两病”指的是高血压和糖尿病。
哪些人属于“两病”的保障对象?
“两病”的保障对象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
“两病”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两病”患者门诊购买医保目录中直接用于降血糖、降血压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实行基药管理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没有起付标准。在其他二级(参保地三级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每年100元。
“两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有2个,在一级或镇(街道)就诊的为60%,在二级(参保地三级县级)就诊的是50%。
“两病”的支付限额是多少?
这里的支付限额是指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的支付限额,患有一个病种的为16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为2000元。
怎么办理“两病”手续?
可以由本人或者家人代办的方式,需要携带该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病史资料,到就近的参保地二级(参保地三级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可备案。
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两病”用药保障与现行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保障政策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