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举行全市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培训会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05-29 20:32发表于河南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保证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5月27日下午,市医保局举办全市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培训会,市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医保局分管领导及拟聘任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代表、拟聘任市直两区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45人参加了聘任仪式及培训会。

会上,宣读了《南阳市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聘请袁春阳等73名同志为南阳市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的通知》,特邀义务监督员代表社会义务监督员作了表态发言。并为28名医疗保障义务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会议指出,建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既是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创新监管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有利于完善医保社会监督机制,营造人民群众齐抓共管社会氛围,从而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有利于推进各项医保政策制度的落地落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利益;有利于全市医保系统行风建设的扎实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有利于促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各位医保社会义务监督员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高度,积极主动关注医保工作,在监督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公正严谨、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将问题线索反映给医保部门,按规定的方式方法实施监督,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全市医保部门要努力学习和借鉴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员的聘期、例会、情况通报和奖惩制度等配套措施,推进这项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高效处理机制和情况反馈制度,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会后,还邀请了相关业务骨干对社会义务监督员监督的对象、表现形式和重点内容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