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淮安市医保局2022-05-30 18:57发表于江苏
近期,市委、市政府印发《淮安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部署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包括3部分27条,主要框架可概括为“1+4+2”。其中,“1”是建成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4”是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2”是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到2025年
我市将全面建立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基本完成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
到2030年
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实现医疗保障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便捷,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改革目标。
《实施方案》全面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5号)精神,将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淮安市实际,体现淮安特色:
健全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待遇公平适度
包括巩固提升市级统筹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全市医疗救助制度、建立疫情救治保障机制和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完善筹资运行机制,确保制度运行稳健
包括全力推进医保扩面、明确各方缴费责任和加大保费征缴力度。
建立医保支付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可控
包括加强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提升协议管理质效。
构建基金监管机制,确保监管精准严密
包括推进基金监管体制改革、强化基金监管法治化建设、依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医药服务改革,确保“三医”协调联动
包括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改革、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和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优化医保公共服务,确保服务便捷高效
包括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加快“智慧医保”建设、推进经办能力建设和提高医保治理水平。
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医保领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定期总结改革成效,不断完善改革举措,促进健康淮安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