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YFTHE-bNnK7fHWqdahocg | 作者: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02 | 4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元市召开2022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专家研讨会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2022-06-02 17:49发表于四川

6月1日至2日,市医保局组织召开2022年度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专家研讨会。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我市17家定点医疗机构临床、价格、护理、影像、检验等领域专家代表共40余名人员参加会议。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磊主持会议。

此次价格调整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根据省医保局及川东北经济区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流程,合理确定调价总量,优化选择调价项目。在前期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降低了医药费用的基础上,再通过降低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腾出调价空间,重点上调高难度手术、护理、中医诊疗类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优化医疗费用结构,理顺价格比价关系。总体不增加老百姓看病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支付压力。

会上,与会专家遵循“客观、合理、前瞻”的原则,围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幅度、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等方面展开了为期两天的充分研讨,对提出的110余项新增、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达成一致意见。拟价格上调57项,价格下调34项,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定价23项,对改善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提高服务质量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张磊强调,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医疗服务价格关切人民群众最直接利益,本次会议既是我市价格调整工作交流研讨会,也是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的一次推进会,希望大家高度重视,切实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做细、做实。二要科学掌握原则。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为重点,不突破调价总量,做到有升有降。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价格调整的初衷。三要保障平稳实施。要防止价格调整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医疗机构要做好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平稳落地实施。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给予社会风险评估,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策、上报省医保局审核等程序,确保本次价格调整尽快落地,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管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