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6mxNR7U3rxglcbth6Kpgw | 作者: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11 | 252 次浏览 | 分享到:

青岛市18家医疗机构实施“择日住院”

青岛医疗保障2022-06-11 12:12发表于山东

6月1日起,青岛市将择日住院预住院期间有关门诊费用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成为了省内首个实施该政策的城市。该政策作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的配套政策,在首批按DRG付费的18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率先实施。

择日住院预住院是指针对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患者,可为其先行办理预住院,待完成院前准备期间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后,再行办理正式住院,相关检查检验费用统一纳入住院报销。择日住院政策的推出,为住院患者就医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

经门诊确诊适合择日住院后,经治医生将为参保患者出具住院通知书。患者可自愿选择签订预住院知情同意书,办理医保预住院登记手续并缴纳预付金。期间产生的付费、检查报告记录将同步至住院记录。同时,择日住院预住院期限最长不超过7天。预住院期间的医疗行为将按照门诊规定管理,住院期间的医疗行为将按住院管理。

首位择日住院预住院患者目前已在青岛市市立医院办结相关手续。截至6月10日上午,该院已有8名参保患者通过该方式办理住院手续。

据了解,政策结合了医保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的工作实际,旨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医保基金保障绩效。后续新实施按DRG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将同步纳入择日住院预住院管理范围。

此外,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提高医疗机构床位使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为缓解住院难问题,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供了全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