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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56MeSag7X6OfVlZTt06Nw | 作者: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13 | 363 次浏览 | 分享到:

7月1日起,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提高!

原创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06-13 16:10发表于福建

7月1日起,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待遇将提高,具体如何?一起来看看吧!

一、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首次起付线保持不变,年内多次住院的在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调整为逐次递减240元,二乙以下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

首次住院起付线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800

600

300

年内多次住院的在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40元,二乙及以下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直至为零。

二、提高福州市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医疗机构等级

三甲医疗机构

三乙医疗机构

二甲医疗机构

二乙医疗机构

一级医疗机构

社区医疗服务机构

在职人员

87%

88%

89%

90%

92%

94%

退休人员

92%

93%

94%

95%

96%

97%

新规调整前:

医疗机构等级

三甲医疗机构

三乙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一级和社区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

85%

86%

88%

92%

退休人员

90%

91%

93%

97%

三、提高福州市职工医保DRG收付费和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其中:福州市职工医保DRG收付费报销比例调整为在职73%,退休人员78%;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医疗机构

等级

省属A

省属B档、

市属三级(市属A档)

市属二级(市属B档)

一级

在职人员

73%

78%

83%

88%

退休人员

78%

83%

88%

93%

新规调整前:

医疗机构

等级

省属A

省属B档、

市属三级(市属A档)

市属二级公立医院

市属一级公立医院

在职人员

70%

75%

80%

85%

退休人员

75%

80%

85%

90%

最后来看一个例子!

职工小王在某三甲医疗机构住院,为本年度第二次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是30000元。

医保报销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调整前:

(30000-600)×85%=24990

调整后:

(30000-560)×87%=25612.8

同样的费用,政策调整后医保报销费用将增加:

25612.8-24990=622.8元。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