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1CD84pUgJTJ8z2vTQlFrQ | 作者: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14 | 290 次浏览 | 分享到: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2022年第二期曝光案例(18例)

大兴安岭医保2022-06-14 15:57发表于黑龙江

一、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光辉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光辉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光辉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3日)。

二、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月苑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月苑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月苑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3日)。

三、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城汇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城汇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城汇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3日)。

四、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兴安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兴安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兴安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3日)。

五、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铁营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铁营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铁营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3日)。

六、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迎宾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迎宾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迎宾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3日)。

七、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谐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谐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谐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3日)。

八、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兴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兴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兴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3日)。

九、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岭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岭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岭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3日)。

十、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希望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希望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希望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24日)。

十一、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城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城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城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24日)。

十二、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24日)。

十三、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峰苑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峰苑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峰苑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24日)。

十四、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兴旺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兴旺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兴旺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24日)。

十五、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山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山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山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24日)。

十六、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亿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亿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亿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24日)。

十七、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如家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如家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如家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24日)。

十八、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虹分店协助虚假购药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医疗保障局调查,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虹分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销售保健食品,在医保平台申报虚假购药电子信息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暂停大兴安岭地区正言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虹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0日(暂停服务协议时间2022年6月25日—202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