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保就医结算管理问答系列请收好!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篇①
原创杭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06-16 16:57发表于浙江
Q1陈女士为单位职工,在药店购药时发现未享受医保报销,询问药店工作人员得知该药品属于医保支付范围,不知是何原因?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其中在职人员为10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
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陈女士的医保个人账户当年资金已用完,目前处于累计门诊起付标准阶段。
Q2张女士带孩子去药店购买常用药品,总共花费210元,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的,为何全部个人负担呢?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承担300元的门诊起付标准,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张女士孩子参加了杭州少儿医保,门诊就医购药需个人承担一个300元的门诊起付标准,这次支付的210元是在累计门诊起付线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