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问答
秦皇岛医疗保障2022-06-23 15:00发表于河北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统筹费用、一般诊疗费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高血压和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住院费用、缴纳大病保险费用及政策规定应由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2、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是从什么时间开始?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参保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5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有哪些?如何报销?
我市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50元,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起付标准及基金支付比例?
我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共三大类32种:
类别 | 病种 | 起付 标准 | 报销 比例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第一类门诊慢性病 | 心脏瓣膜病、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异常、消化性溃疡、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肾功能不全 | 100元 | 80% | 800元 |
第二类门诊慢性病 | 癫痫、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 | 100元 | 80% | 2400元 |
第三类门诊特殊病 | 尿毒症透析 | 0元 | 70% | 按住院标准执行 |
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精神症、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器官移植(肾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动脉高压 | 按住院标准执行,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 |
参保居民同时患有一、二类门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及北京市、天津市直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是多少?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一级(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100元 | 90% |
二级 | 500元 | 75% |
三级 | 1500元 | 60% |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不含北京市、天津市直接定点医院)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一级(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 500元 | 70% |
二级 | 1000元 | 60% |
三级 | 2000元 | 50% |
8、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是多少?
依法合规生育的参保女性,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结算标准为:顺产(含侧切、吸引产等)500元,剖宫产1000元。已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9、城乡居民生育时,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如何报销?
城乡居民生育时,治疗其他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需现金垫付,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所辖区医保经办保险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生育医疗费按标准定额报销,治疗疾病部分的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
10、城乡居民门诊就医时因特殊情况无法划卡结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进行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国有银行开户的个人结算型银行卡(或存折);
(3)门诊收费票据;
(4)门诊明细;
(5)门诊处方原件。
11、城乡居民住院就医时因特殊情况无法划卡结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进行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收费票据;
(3)诊断证明;
(4)费用明细总清单;
(5)国有银行开户的个人结算型银行卡(或存折);
(6)相关资料(涉及使用特殊用药时,另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7)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2、哪些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费用。
(6)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作临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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