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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BoTI8IzN4thZ85Me7ww9Q | 作者: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24 | 408 次浏览 | 分享到:

泉州市医保局召开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中期评估会

泉州医疗保障2022-06-24 19:56发表于福建

为进一步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总结阶段性创建工作成效,交流创建工作经验,6月22日下午,泉州市医保局召开全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会。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局长、市医保中心主任,市级“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技术顾问、专家参加会议,市医保局李小玲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会现场

会上,市医保中心和各县(市、区)医保分局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情况,市级“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工作指导顾问、专家就提升“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水平发表意见建议,并提出对策措施。

李小玲指出,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既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

李小玲强调,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医保部门要主动与卫健部门协同协作,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健康知识普及率,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二要加大全员培训力度。要组织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相关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规范管理率和合理用药率。三要加大家签服务力度。要会同卫健部门加快推进“两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推动医管护一体化管理。四要加大药品保障力度。要推动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定点医疗机构“两病”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的相对统一,满足群众就近用药需求,让参保群众在基层卫生机构享受与上级医院相同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