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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QSfqzi09VBsvKU5f0gcHQ | 作者: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27 | 400 次浏览 | 分享到:

注意啦!2022年7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待遇调整啦!

宁德医疗保障2022-06-27 18:23发表于福建

2022年7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生育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保普门统筹,不再执行限额支付。

调整后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备注:表格中起付线、封顶线口径为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