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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XbzyOfSAYhPczHD3Qhv-g | 作者: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28 | 4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2021年度毕节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赔付的紧急通知

贵州医保2022-06-28 17:29发表于贵州

毕节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各级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毕节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管理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参保患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基本医疗报销后达到大病医保报销政策范围,中国人寿大病医保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付。

经研究,2021年度大病医保赔付工作将于2022年6月30日停止,请符合上述条件,还未申请基本医保或已获得基本医保报补、但未申请大病医保的参保患者及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尽快到市、县(区)中国人寿大病保险各受理机构办理赔付,逾期将不再办理。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国人寿大病医保办公室,请互相转告。

联系电话:

大方:0857-5225169

黔西(百管委):0857-4690993

金沙:0857-7221793

织金:0857-7733051

纳雍:0857-3539769

赫章:0857-3225519

威宁:0857-6223337

七星关区(金海湖):0857-8236922

特此通知

毕节市医疗保障中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