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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ylbz.huangshan.gov.cn/zwgk/public/6615779/8912439.html | 作者: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5-25 | 646 次浏览 | 分享到:

黄山市医保局“三个统一”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切实减轻血透病人医疗费用负担

发布时间:2020-05-25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近日,黄山市医保局统一规范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按病种付费工作。

一是统一执行范围。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在黄山市内具备门诊血液透析执业资质且实现医保费用即时结报的慢性病协议医疗机构全部执行门诊血透按病种付费政策。

二是统一项目内涵。明确门诊血透项目构成,细化项目、材料、药品、检查使用规定,统一全市门诊血透项目内涵,防止分解和转嫁医疗费用,有效保障血透病人合法权益。

三是统一定额标准和支付比例。按医院等级统一核定全市医疗机构门诊血透定额标准,根据“分类保障”原则,统一提高全市职工和居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职工和居民个人自付比例,切实减轻血透病人医疗自付费用。

据统计,截止2019年底,全市每年需血透155532人次,涉及医疗费用近7800万,其中基金支出近6200万。此次全市政策的统一,将全面规范全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