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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i4yy3tdTJPUGYdVGJ7xgg | 作者: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29 | 5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公布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2022-06-29 22:59发表于新疆

各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各参保单位:

现将2022年医疗保险相关缴费基数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克拉玛依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克拉玛依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7006元(9751元/月)。2022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照护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不低于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按月计算,最低不低于5851元/月。

二、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健全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4号)要求,自2022年3月1日起,克拉玛依市取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