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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kYmZdO0xrmaYPGHu6eIug | 作者: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7-01 | 466 次浏览 | 分享到:

7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高了!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2022-07-01 21:52发表于吉林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1周年来临之际,四平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和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方便门诊慢病患者就医诊疗,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待遇水平,对居民医保门诊慢病起付标准及报销范围调整如下:

一、降低居民医保门诊慢病起付线

将居民医保中慢性胃炎、痛风等20种门诊慢病的起付标准(线)由300元统一降低至100元。

二、扩大居民医保门诊慢病报销范围

将常规心电图检查、胸透纳入居民医保门诊慢病诊疗报销范围。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