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单建统筹模式缴费比例调整了!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2022-07-03 17:35发表于安徽
为推进省职工门诊共济政策实施,确保我市政策与省政策有效衔接,经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安庆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相关政策的通知》(宜医保发〔2022〕2号),对我市职工医保单建统筹模式缴费比例进行适当调整,从2022年7月1日起实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选择单建统筹方式(不设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由4.5%调整至6.5%。
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补缴不足缴费年限手续时,以本人当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退休前无论选择统账结合还是单建统筹方式的,统一按6.5%的比例,一次性缴足规定缴费年限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配置个人账户。
二、退休前未参保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统一按6.5%的比例,一次性缴纳规定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配置个人账户。
虽然选择单建统筹模式缴费的参保职工缴费比例提高了,但是其待遇保障也提高了。从2022年7月1日起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共济政策,每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最高可报销2000元,退休后也可按规定配置个人账户,按全省统一标准每月划入70元。
提高单建统筹模式缴费比例不是为了增加参保职工的缴费负担,而是为了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职工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