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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_7f0lLbRnVwjcFm7pE5kw | 作者: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7-06 | 413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山州6个到位夯实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基础

文山医保2022-07-06 17:23发表于云南

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是国家部署文山州实施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2021年7月1日,文山州正式启动实施DIP实际付费,全州188家定点医疗机构100%纳入DIP付费管理,病种覆盖率97.25%,病例入组率99.82%,医保基金DIP结算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95.61%,实现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四个全覆盖。通过实施DIP支付方式改革,文山州医保管理能力提升、医疗机构技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21年底全州住院总费用较往年下降5.05%,医保基金支出下降20.98%,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占比下降23.96%,三四级手术占比提高,达到共治共享目标。

组织领导到位。州委九届十次全会报告明确,大力推进文山州DIP试点工作任务,将DIP试点工作纳入2021年州委深化改革工作重点改革任务督办落实。州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出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目标任务,设立工作专班,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组织推进DIP国家试点工作,为实施DIP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政策措施到位。制定出台《文山州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办法(试行)》《文山州按病种分值付费专家库管理办法》《文山州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规程(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州DIP工作实施,为DIP病种目录库建设、系统开发、基金监管、费用结算、经办服务等提供政策依据。

协调配合到位。医保、卫健、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技术指导组充分发挥作用,在信息技术、DIP运行标准、费用审核结算、基金监管等相关领域开展指导工作;州医学会医保分会发挥专业优势,牵头与医保协商处理改革中争议问题,保障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标准实施到位。按照《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1.0版)》标准建立病种目录,制定2856组核心病种、658组综合病种、73组基层病种和662组本地病种;制定试点考核管理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建立日常监管、周期督导、长效考评机制,考核结果形成年终清算系数应用于DIP费用年度清算;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质增效、降耗增收。

数据治理到位。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15项医务编码贯标工作,统一标准,加强系统接口改造、病案首页和医保结算清单数据治理,保障数据高效顺畅传输,提高病例入组率。

宣传培训到位。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医保经办人员、广大医疗机构人员对DIP试点工作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改革意识,营造改革氛围。

下一步,文山州将按照国家DIP付费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夯实DIP试点改革基础,提升试点工作质量,全面落实国家DIP技术标准规范,不断优化技术指标和经办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DIP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