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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joWBlhsCQYrWNcVNEjXLQ | 作者: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7-08 | 406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襄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告

襄阳医保局2022-07-08 16:49发表于湖北

因2022年度湖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暂未公布,为确保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医保待遇不受影响,从2022年7月1日起襄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暂时延用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5250元)及上下限标准(即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940元,最高不超过15750元)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核定。

延用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期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集业务,除暂停预缴2022年8月及以后职工医保核定缴费业务外,其他业务正常运行。待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后,按新公布的湖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执行,届时对于2022年7月已按照延用标准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常核定的参保单位,按照新缴费基数标准进行差额补缴。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