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9seS0pyJiyD3zqsPQ5BDg | 作者: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7-07 | 495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市一体化推进国家医保编码贯标和医保耗材限价工作

徐州医保2022-07-07 17:32发表于江苏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数据治理的相关要求,真正实现国家业务编码落地、医保耗材支付限价,我局成立工作专班,科学施策,快速推进,举全系统之力统筹做好贯标和限价工作。

一是耗材贯标求精准。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医保耗材收费标识映射库》,以国家局颁布的《国家医保业务信息编码标准库》27位编码为基础,对照省局发布的《江苏省医保耗材分类与代码映射样本》标识出可收费的医用耗材,供医疗机构下载对照、有矩可循,更好地促进医用耗材27位编码在定点机构落地。

二是联动支付促规范。在医用耗材编码治理取得突破的基础上,我局对照省阳光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挂网目录价格,映射出医保耗材支付限价,发布了《医保耗材支付标准映射库》,执行范围为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包括公立和社会办机构),从2022年7月1日起试执行。为稳妥过渡,在过渡期内医用耗材原相关支付标准规定与现行规定并行,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医疗机构使用国家集采和省联盟采购产品,推进阳光采购线上应采尽采,减少违规线下采购。一是对中选产品按中选价,非中选医用耗材医保支付限价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医用耗材的最高中选价格,其中冠脉药物涂层球囊非中选产品按6400元作为支付限价;二是对未挂网的参考同医保通用名产品挂网价格确定支付标准上限;三是对省阳光采购平台无同医保通用名的产品支付限价设定为0元。

三是通报督查重实效。我局对贯标脏数据、国家结算清单上传情况等定期进行通报,同时制定考核细则,将贯标落地工作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综合考核,与年终清算挂钩:定点机构基础库、数据字典、HIS系统、药品材料采购系统、进销存系统、影像系统、检验系统、药房管理系统、收费系统、自助服务系统等10个场景中完成6个场景贯标落实到位、贯标信息准确并按要求对变更信息进行及时维护的,年度考核不扣分;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医保业务编码贯标工作或者维护不规范、不准确,或贯标应用场景不足规定个数的,年度考核相应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