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师市2022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第六师医疗保障局2022-07-1420:20发表于新疆
师市各参保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公布兵团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兵医保函〔2022〕3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2022年缴费基数上下限
(一)2021年自治区社会平均工资为85066元(7089元/月);2022年兵团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社会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4253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社会平均工资的300%)调整为21267元/月,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照统一口径确认缴费基数。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自治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4253元/月)作为缴费基数。
(三)企、事业单位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因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原缴费基数低于4253元/月的人均需补缴2022年医保费差额。
二、2022年缴费标准
(一)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月应缴额361.51元/月(含大额21.27元/月);年应缴额4338.12元/年(含大额255.24元/年);按月交完1-7月应补差198.73元(含大额11.69元)。
(二)2022年连队职工医疗保险月应缴额480.59元/月(含大额21.27元/月);年应缴额5767.08元/年(含大额255.24元/年);按月交完1-7月应补差额264.18元(含大额11.69元);按年交完1-12月应补差额452.88元(含大额20.04元)。
(三)连队职工、灵活就业缴费人员需在7月25日前存足医保费代扣金额,中断缴费会造成医保待遇终止享受,增加个人负担。如有问题,请您及时联系各社保经办机构。
(四)企、事业单位人员基数补差需在8月25日前完成,单位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师市医保中心。
第六师五家渠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