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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hxQxNIuyoThJjFYbua2wQ | 作者:濮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7-22 | 336 次浏览 | 分享到:

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解读(一)

濮阳市医保局2022-07-22 17:13发表于河南

(一)筹资政策。每年年中,我市原则上按照国家、省确定的最低筹资标准确定为我市的筹资标准。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中按规定划拨,参保居民不再另行缴纳。

(二)住院待遇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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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2.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第二次及多次住院,14周岁及其以下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年满80周岁老人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

3.参保居民在市级及其以下中医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中医药服务项目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

(三)门诊慢特病待遇。

1.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待遇。按照省、市规定的待遇保障标准执行。因具体待遇标准等政策变化较快,详情需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符合认定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

2.全市门诊慢性病待遇。全市统一门诊慢性病病种数量为37种,各病种实行限额管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70%(其中精神类疾病80%)。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费用,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住院最高年度支付限额合并计算。超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慢性病按特殊病种、普通病种分类管理。特殊病种(11个):异体器官移植;心脏瓣膜置换、搭桥、体内支架放置术后(支架/搭桥/球囊);恶性肿瘤;结核病;Ⅱ型糖尿病(限胰岛素治疗);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病种。普通病种(26个):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痛风;肺间质纤维化;干燥综合征;结缔组织病;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抑郁症(中、重度);肝硬化失代偿期;小儿脑性瘫痪;前列腺增生(中、重度);高血压并发症;帕金森;慢性心力衰竭;溃疡性结肠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非隐匿型);股骨头坏死;癫痫等病种。

参保人员可以同时享受两个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对同一脏器认定有两个病种的,按照限额标准最高的病种核定限额标准;对不同脏器认定有两个病种的,按照叠加核定的限额标准执行。叠加核定办法:一个最高限额标准的病种按100%核定,一个次高限额标准的病种按50%核定。参保患者认定有门诊重特大疾病(含门诊特药)医保待遇,也认定有不同脏器的门诊慢性病待遇的,门诊重特大疾病(含门诊特药)按规定标准执行,门诊慢性病按照限额标准的50%核定。

(四)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全面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年度封顶线400元。

2.“两病”门诊用药:居民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60%,月支付限额20元(年度支付限额240元)。

(五)生育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供稿:职工和居民待遇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