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按病种收付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20-08-14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为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医院健康良性发展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2020年至今,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印发《关于执行省属第四批按病种收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医保〔2020〕2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按病种收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医保〔2020〕60号),对现有按病种收付费政策进行调整完善,持续推进我市按病种收付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一、扩大省属病种范围。纳入省属公立医院第四批按病种177种(其中西医病种165个,中医病种12个),进一步扩大我市执行病种范围,并首次将中医病种纳入按病种收付费工作中。
二、合理完善市属病种。根据我市2019年度按病种收付费实际医疗情况,调整病种收费标准73个,调整病种主操作方式1个,新增市属病种及主操作方式13个,删除市属病种31个,进一步优化我市病种结构,动态调整收费标准,符合医疗实际。
三、开展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结合我市中医临床治疗需要,将按病种收付费中94个原执行西医临床路径的病种对应增加中医临床路径,在宁德市中医院开展为期一年的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并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市卫健委下发的中医临床路径执行。
截止目前,宁德市21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按病种收付费病种618个,2020年1-7月实际开展病种584个,总执行病例数79531例。同期,全市县域内按病种收付费出院人数占出院总人数比例为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