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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beijing.gov.cn/zwgk/2020gk/gltl/2022_bgt/202206/t20220620_2745591.html | 作者: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10 | 36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2年5月前大兴区参保人违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10

大兴区参保人石某某违规案例

2020年11月,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在对辖区内就医数据进行筛查时,发现区内参保人员石某某存在异常就医行为。经查,其确实存在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的违规问题,共涉及医保基金62.4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已追回违规费用,并对参保人员石某某予以停卡处理。

大兴区参保人王某违规案例

2020年11月,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在对辖区内就医数据进行筛查时,发现区内参保人员王某存在异常就医行为。经查,其确实存在将本人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的违规问题,共涉及医保基金1213.31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已追回违规费用,并对参保人员王某予以停卡处理。

大兴区参保人张某违规案例

2021年4月,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在审核手工报销材料时发现,参保人张某某存在伪造、变造手工报销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共涉及医保基金12702.02元,核查属实后交由北京市医保执法总队进一步查处。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责令张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2702.02元,并处骗取金额二倍罚款25404.0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张某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已依法向市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大兴区公安局于2021年12月1日对张某立案侦查。

大兴区参保人闫某某违规案例

2022年1月,大兴区医疗保障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区内参保人员闫某某拿自己的社保卡给其姐姐看病。经查,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闫某某将社保卡借给其姐姐就医使用,涉及违规费用27017.4元。目前,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已追回违规费用,对参保人员闫某某予以停卡处理,给予举报人奖励金3201元,并已将调查情况上报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待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