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ybj.sh.gov.cn/jytabl/20220525/51ccb3f27958438d8abac2b75686ba2d.html | 作者: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5-16 | 406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0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16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童上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扩大纳入医保范围和国产药或器械治疗纳保的建议

医保部门高度重视患者的就医用药保障。国家医保局已建立并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每年组织开展目录调整。通过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实现了用药保障范围不断优化。2018-2021年经过连续4年调整,已有大批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国家要求各地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本市按照国家医保药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目录落地工作,切实加强患者用药保障。

本市医保部门也积极研究支持创新技术、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办法,已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的项目和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等移植费用也已纳入医保支付。

二、关于持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的建议

本市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起步较早,2000年从“三无”人员和低保家庭对象开始,逐步扩大人群范围(已覆盖低保、低收入、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稳步提高待遇标准、持续优化救助形式(包含资助参保、门急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等),目前已基本形成符合本市实际的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体系。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本市相关政策已基本符合要求。下一步,将聚焦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因病致贫预警机制等若干工作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同时,促进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与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协同发展、有效衔接,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