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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qk4GmjHCLeyN6BWy_s-5g | 作者: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8-01 | 462 次浏览 | 分享到:

医保小课堂你问我来答||住院待遇篇(一)

徐州医保2022-08-01 17:21发表于江苏

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即门槛费)是多少?

答:医保基金支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实行起付标准、个人分段自付部分医疗费和最高支付限额的管理办法。即:每次的住院费用先减去自费费用(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和先行支付部分(乙类),再减掉起付标准,然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1)市内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

(2)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但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3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100元。

(3)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69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65%执行。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在市内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