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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sOQv_7JhLm_8s-i87CR7g | 作者:黔南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8-03 | 274 次浏览 | 分享到:

黔南州创新服务方式减轻慢特病患者用药负担

贵州医保2022-08-03 17:29发表于贵州

近年来,黔南州医疗保障局聚焦慢特病患者“购药难、购药贵、购药远”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提炼州本级2家慢特病药店运行可复制性的经验做法,主动创新服务方式,依托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实现慢特病药店县域全覆盖,已在全州12县(市)新建13家慢特病药店,并于2021年5月底正式运营,有效解决慢特病患者购买慢病药品、特殊药品烦恼,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截至目前,累计服务慢特病患者87124人次,医疗总费用4323.47万元,医保基金报销3476.88万元。

一是建立处方共享机制。建立医院与药店“双通道”机制,凡是患者通过医院医师或互联网医院医师开具的处方药,慢特病药店均可配药。放宽了门诊特殊病开药限制条件,原则上除国家明确规定有购药剂量限制的特殊药品外,其他药品单次开药量从15天调整为2个月,有效解决了患者多次支付门诊挂号费用、反复等待医师问诊时间等问题,提高患者购药的便利性。要求所有慢特病药店配备2名以上执业药师,按照医院医师处方配药和指导患者用药,确保用药安全性。

二是搭建医保结算系统。为保障慢特病患者在药店能够“一站式结算”,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推动医保系统与药店结算系统实现数据通融,确保患者在慢特病药店购药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可获得慢特病药品。医保部门根据系统生成的结算数据,按月结算连锁企业药店在各县(市)慢特病药店产生的医保费用,减轻企业垫资负担,有效优化营商环境,确保药品储备和服务质量。

三是明确药品销售价格。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按照“慢特病药品微利经营、普通药品配套上架”的原则,要求慢特病药店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销售的国家谈判准入药品品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两病”药品和其他有明确规定的慢特病药品等相关药品价格均不得高于国家和省级规定的价格,所售药品按医保政策据实报销。同时,为增加慢特病药店合理收入,允许慢特病药店可以销售一般普通药店的药品,确保药店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