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DRG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进会在格尔木市召开
海西州医疗保障局2022-08-10 19:33发表于青海
8月10日,海西州DRG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进会在格尔木市会议中心召开。州DRG医保付费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积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州DRG医保付费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瑜通报了改革进展情况。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医保经办服务中心、商保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编码员、质控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自全州DRG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动员大会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健全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范围、强化培训、做了大量筹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有些地区和医疗机构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能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如期完成阶段任务,不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等问题。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顺利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DRG付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会议强调,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内容,直接惠及全州40多万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直接关系全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是促进区域医学医疗建设、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的重要举措。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性、专业性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自身内部管理、医疗机构病案质量、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要求高。
会议强调,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病案首页数据分析制定分组方案。收集整理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近三年的历史病案首页数据和医保结算明细数据进行比对、匹配、去重、清理,修订形成符合实际的海西州DRG细分组初步方案。二是测算并确立付费权重标准。在综合考虑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职工、居民医保不同险种的基础上,将所有病例进行分组和支付标准测算,形成体现各病组医疗资源消耗的权重分配初步方案,并对权重进行论证。三是建设本地化的DRG付费信息系统。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DRG功能模块,进行本地化建设。严格DRG付费管理,促进医疗机构的内部数据质量、病案质量、编码质量的提升和DRG付费质量标准体系的形成。四是进行DRG模拟付费和实际付费。邀请省医疗保障局技术组开展省级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模拟付费,不断修正和完善DRG分组规范和标准,建立DRG付费规范动态调整机制,并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正式进入实际付费。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DRG付费改革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排出时间表、任务图,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积极参与DRG医保付费改革,加强沟通协调,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明确目标任务、路径方法和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付费工作机制,提高付费方式改革绩效,深入实施信息反馈制度,要通过各种渠道向州DRG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要建立工作推进情况督办制度。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迟缓的地区和医院进行专题督导和全州通报,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为改革创造良好、宽松的工作环境。深入解读有关制度和政策,要加强效果评估,讲好改革故事,用事实讲道理,用数据讲效果,及时宣传付费方式改革的进展和成效,争取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改革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上,观看了格尔木市DRG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经验做法短视频。州人民医院、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格尔木健桥医院做了经验交流,乌兰县人民医院做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