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执行重复参保人员医保二次报销政策的通知
六医保秘〔2021〕22号
各县区医保局:
2021年3月11日,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废止《关于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健康脱贫政策的补充通知》(六人社秘〔2017〕297号)文件,决定自3月12日起不再执行重复参保人员医保二次报销政策。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