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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CSkYh7fW9YDtfMDdl4dow | 作者: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9-01 | 395 次浏览 | 分享到:

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秦皇岛医疗保障2022-09-01 15:55发表于河北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门诊统筹制度,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1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支付比例为60%,省外异地就医降低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参保职工住院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住院政策一览表

就医地

医院级别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退休职工

省内及北京天津直接定点医疗机构

一级(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00

95%

96%

二级

600

92%

95%

三级

800

87%

92%

省外定点(不含北京天津直接定点)医疗机构

一级(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00

90%

91%

二级

600

87%

90%

三级

800

82%

87%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