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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CX3-wWTEpuEHFClpGBHfw | 作者: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9-14 | 464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医保局完成2022年度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扬州医保2022-09-14 17:26发表于江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要求,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医保局于2022年8月9日-9月9日,开展了市直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本次专项检查,市医保部门确定苏北人民医院、扬大附属医院、江苏省五台山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扬州市二院、扬州市三院、扬州市中医院、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等8家三级医疗机构作为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检查由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并抽调市医保中心、各地执法人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组成检查组,包括医保监督检查、信息、财会、医疗专家。市局分管领导汪兆星担任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市级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基金监督处负责协调开展具体检查工作。检查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流程和步骤实施检查,分别在8家定点医疗机构召开进点会,向被检机构宣读并送达现场检查通知书,宣布工作纪律、签署保密协议,被检查单位签订了承诺书等。

根据分工,检查组分成医疗、信息、财务三个小组,除了常规检查内容之外,还重点检查:一是定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高值医用耗材(骨科、心内科)等领域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情情况;二是是否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三是检查是否存在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情况。

经过一个月的现场检查,检查组已经完成全部检查要求和任务,下一步检查组将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形成检查工作报告,召开检查反馈会,向被检医疗机构通报检查情况,并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10月中旬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