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问答(二)
原创榆林医保榆林市医疗保障2022-09-15 10:55发表于陕西
1.榆林市参保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施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有关的其他项目费用。
企业及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党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2.榆林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如何?
三级医院顺产2400元/例、难产2600元/例、双胎接生2800元/例、单胎剖腹产5000元/例、双胎剖腹产(二次剖腹产)5200元/例。
二级及以下医院顺产1500元/例、难产1800元/例、双胎接生1900元/例、单胎剖腹产3600元/例、双胎剖腹产(二次剖腹产)3800元/例。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800元。产前、产后检查费实行按人头付费,定额支付标准为500元/人。
低于定额支付标准的据实支付。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是多少?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三级医院300元/例、二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例;
人工流产术(含药物流产)三级医院300元/例、二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例;
引产术三级医院1200元/例、二级及以下医院1000元/例;
输卵(精)管结扎术不分医院等级600元/例;
输卵(精)管复通术不分医院等级4000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