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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Y_IVjESAUb0kBPCl76IbA | 作者: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9-16 | 673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市全面推进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镇江医保2022-09-16 20:51发表于江苏

按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市医保局逐条对照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征求各市医保局及财政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办法》,对相关工作的目标原则、内容步骤及组织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

推进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落地,必须以全面建成责权清晰、保障适度、健康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目标,在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坚持基本保障、公平享有,稳健持续、责任均衡,责任分担、多元保障,依法依规、科学决策的基本原则,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基本实现与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要求相一致的制度设置、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等。

按照省局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我市待遇清单制度实施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包括规范补充医疗保险名称制度、将各类扶贫超常规制度安排归并入医疗救助制度、消化增补的西药与中成药等8项工作;第二阶段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包括清理制度框架外的地方性保障制度、调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规范筹资与待遇政策、清理政策范围外特殊救助政策、支持和鼓励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5项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序时推进,同时做好衔接过渡与工作联动,妥善处置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在我市全面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