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医保200问答(四),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铜陵医保2022-09-26 17:45发表于安徽
第二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3什么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4铜陵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13号)和《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皖政办[2019]14号),统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制定了《铜陵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办[2019]41号),明确基金支付范围、年度报销总额、住院医疗待遇、门诊医疗待遇等。本实施方案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2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有何规定?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按年预缴费制度,参保居民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限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对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等,可以延长缴费期至次年的2月底。
26哪些人可以参加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二)持有本市居住证或房产证,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本市各类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为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7哪些人不可以参加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在外市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或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28居民医保具体缴费方式有哪些?
铜陵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本市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预存代扣:参保群众可通过银行或税务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2)线上缴费:微信通过“安徽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行缴费。
29“新出生宝宝”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周岁以内(自出生之日算起)婴儿于出生后待遇保留期(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待遇保留期跨年度的可以选择参保年度,也可以同时办理跨年参保手续。超过待遇保留期未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30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等情况,可以退费吗?如何办理?
(一)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未开始前因重复参保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二)在集中缴费期,政府对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已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并在相应待遇未开始前获得资助缴费资格的,可向参保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三)重复缴费的,可在相应待遇享受未开始前,到参保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终止相关参保关系,申请办理个人退费。相应待遇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予退费。
(四)相应待遇未开始前死亡并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参保人员,可全额退返缴费金额,需提供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
31哪些人群可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后补办参保缴费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市局文件精神,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的下列人员可以补办参保手续并按规定享受待遇。
(一)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期满后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二)退休人员办理医保清算手续时,不愿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自愿补缴退休当年城乡居民医保。退休审批后次月起6个月之内办理补缴手续的,自退休审批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办理补缴手续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已经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参加职工医保,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新参加的职工医保待遇;短期务工结束后,可及时恢复其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
(四)一周岁以内(自出生之日算起)婴儿于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待遇保留期跨年度的可以选择参保年度,也可以同时办理跨年参保手续;超过3个月未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经卫健部门认定的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且事实无人照料的人员,补办参保缴费手续后,享受完整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六)刑满释放人员自参保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七)在集中参保期内已符合政府全额代缴参保费用的人员动态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保障范围,享受完整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八)国家和省规定其他可以补办参保的情形。
32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和“封顶线”?
起付线是指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己要先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
封顶线是指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即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能从医保基金获得的最高报销金额。一个保险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含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慢性病门诊及按病种付费等),封顶线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