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可复制可推广!我省医保领域等一批改革典型经验做法,优秀!
怒江医疗保障2022-10-03 16:20发表于云南
9月29日下午,云南省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嘉摄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针对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异地就医购药报销方面,医保部门都采取了哪些改革措施予以保障?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华勋答记者问(记者赵嘉摄影)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华勋
在发布会上介绍
第一步,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实现“全省统一”。针对职工、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用药范围、经办服务不统一的问题,自2020年7月起,全省职工、城乡居民统一执行17种特殊病、25种慢性病病种,待遇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合理确定、分类进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缩减,实现确认备案、经办流程、办理时限、监督管理“四统一”。
第二步,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实现“延伸办理”。针对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申报办理周期长、来回跑、待遇享受不及时的问题,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将确认备案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延伸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患者仅凭具备资质的医师按诊疗规范诊断出具的诊断书,即可在医保经办窗口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办理备案,及时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同时将用药保障范围扩大到零售药店,特殊病慢性病参保人可在全省3334家试点零售药店购买相应病种的药品,并可享受相应医疗保障报销待遇。
第三步,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实现“异地可办”。针对异地参保人须回到参保地办理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仍需来回跑、不能及时享受待遇的问题,从2021年12月开始在云南省肿瘤医院率先开展门诊特殊病待遇省内异地认定试点,同步统一认定标准、办理流程和管理要求。今年,利用全国统一的“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在全省上线的契机,充分发挥医保信息数据省级集中的优势,打通全省医保与医院信息共享的渠道,迅速在全省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目前,全省17个统筹区99家三级医疗机构、763家二级医疗机构可认定特殊病慢性病待遇,已累计认定13.49万人次。
至此,全省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实现省内通办、“一站式”办理。2018年结算工作启动以来,截至今年9月20日,全省特殊病慢性病参保人享受待遇累计178.26万人次,医保报销费用17.59亿元。
另外,还积极探索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2021年初,在西南5省(区、市)先行探索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两个病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2022年以来,全省已有9959家医药机构接入国家平台,实现与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病种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市场主体智能化登记注册模式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具体有哪些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第一,主动发力,全力破除准入障碍。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全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准入便利度有效提升,但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也还存在提交材料多、人工审核繁、跑腿排队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深改委的部署要求,“改”字当头、主动发力,以刀刃向内的决心纵深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改革。鉴于个体工商户是数量最多、覆盖面最广、最贴近民生的市场主体,先行以个体工商户为改革试点突破口,推行全程无人工干预“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登记注册新模式,继福建省之后成为全国第二个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化登记模式的省份,闯出改革新路子。
第二,靠前发力,复制推广试点经验。按照先行先试、稳妥有序的原则,自今年1月起,先行在昆明市启动实施改革试点,实行典型引领靠前指导昆明市抓试点、试制度、出经验,对个体工商户开办实行“申请途径选择便捷化、申请材料填报智能化、申请材料审核无干预化、营业执照打印自助化、申请材料存档电子化”,积极探索个体工商户开办智能化审批模式。在试点期间,昆明市通过“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模式设立个体工商户23325户,占同期全市个体工商户设立总量的43.43%,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昆明市试点基础上,自2022年5月6日起,全省全面上线启用“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系统,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登记注册模式,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具体做法是:
一是实现了全程网办“无跑动”。通过强化数字赋能、强化系统集成,申请人无需下载APP应用程序、无需使用U盾验证载体、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无需借助任何电脑设备,只需手机登录微信小程序“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即可“掌上办、随时办、一次办”办结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全部事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
二是实现了智能申报“无障碍”。以大数据比对和人工智能化分析等前沿技术为支撑,优化重构业务流程,实现个体工商户名称自主拟定、即申即得,文书材料自动生成、标准统一,经营范围自助勾选、表述规范。申报全流程由传统模式的“填空题”转变为智能登记模式的“选择题”,全程智能化提示、菜单式选择、无障碍申报,最大限度便利申请人自主申报。
三是实现了自动审批“无干预”。以“互联网+标准”思维创新突破,以自动智能审批模式代替了传统人工审批模式,将原来的人工受理、核准审批2个环节缩减为系统自动审批1个环节,申请人在线提交设立登记申请后,系统自动比对、自动审查、自动核准,申请结果即时反馈,即时发放营业执照,全程实现了无人工干预。
第三,精准发力,有效释放改革红利。市场准入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第一个环节,聚焦民众进入市场的堵点难点痛点,找准“发力点”、打出“组合拳”,全面复制推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着力释放改革红利,改革举措取得突出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政府职能有效转变。市场主体智能化登记注册最大程度尊重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自主权,实现所想即所得、所见即所得,体现了政务服务的力度、速度和温度,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以“小切口”带来政府职能“大转变”。
二是准入成本大幅降低。从改革进程看,智能化登记注册模式实现了流程、时限、材料、成本“四减”,办事民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持续增强,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个体工商户开办耗时从以往人工审核的1个工作日缩减到“秒批秒办”,进一步便利个体工商户快速进入市场,有效打造“自助办、智慧办、即时办”升级版登记注册服务。截至目前,这一改革创新举措得到广大个体工商户的高度肯定和支持,全省新设个体工商户全程网办率已达58.54%,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日均新登记量达2100户以上。
三是市场主体发展迅速。通过驰而不息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举措,着力培育和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积极促进全省市场主体倍增。截至8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已达460.36万户,同比增长18.07%,较2021年底净增49.39万户,今年8个月的市场主体净增数在“十三五”年均净增数基础上实现翻番。个体工商户体现强劲发展韧性,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已达358.46万户,同比增长19.44%,较2021年底净增41.25万户,驶入发展“快车道”。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目前,云南省正在推广建设项目用水用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试点经验,具体推进情况如何?有何成效?
一是调整报装时序。将建设项目用水报装、用气报装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要求报装业务进驻州、县政务服务大厅“市政公用报装专区”办理,全流程进行监管。改变以往施工临时用水与项目用水报装互不关联的做法,统筹考虑各自需求,将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至主体工程开工前办理,与主体工程同期施工,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尽量避免路面重复开挖,减少建设浪费,提高建设标准及质量。
二是实施并联审批。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开通“市政公用服务和外线审批”流程,将原先分别设置的外线接入工程规划意见、道路交通活动意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改动迁移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等事项合并在一张申请表上,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填写申请,提交一套材料表单,自然资源、城管、交警、园林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实行并联审批,既减少了企业的跑动次数,减轻了企业负担,又防止了审批互为前置。昆明市印发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的通知》,将并联审批时限由省统一规定的1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三是推行告知承诺。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发文,允许各地对投资额较小,不涉及城市机动车道路成段开挖、大面积绿化带开挖、树木迁移的一般外线接入工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人承诺按照原状(标准)恢复开挖前的道路情况并处理好开挖面的,即可进行外线接入工程开挖建设。昆明市等地对管道长度200米以内的燃气、供水外线接入工程实施了告知承诺制审批。
四是推行“3010”服务。各地用水报装、用气报装不超过报装申请、方案确定、验收通水(通气)3个环节。报装办理通过自来水、燃气企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工程审批系统进行申请,材料一次性上传,“0跑腿”办理。涉及外线接入工程的,相关审批部门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并联审批,10个工作日办结。
通过以上努力,用水用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已在昆明、昭通、丽江、西双版纳等10个州(市)推广,惠及云南省滇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二期)等104个项目。我们做到了全省建设项目用水报装时间由2019年的25个工作日压减为无外线工程的4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9个工作日通水;用气报装方面,由2019年的无外线工程5个工作日、需建外线接入工程完成工程交验(通气)30个工作日,压减至无外线工程4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12个工作日。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有42个县(市、区)开展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试点工作对解决乡村群众看病就医难题有些什么样的成效?目前,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的进展情况如何?
第一,扩容下沉,有效解决“看病难”。通过推进医共体建设,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以县级牵头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把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延伸到基层,整体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有序就医格局。
例如,云县建立医共体区域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纳入一体化的网络信息系统,实现了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12个乡(镇)卫生院、194个村(社区)卫生室的互联互通和远程诊疗,实现了“患者跑腿”向“信息跑路”的转变;又如,在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下沉帮带下,之前只能在县医院开展的腹腔镜手术、急性心梗溶栓救治等医疗技术,现在已经能够在部分乡镇卫生院实施,例如,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罗平县板桥中心卫生院、陆良县三岔河中心卫生院等等。当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县级医院服务,不但能省去到外地就医的舟车劳顿,还能享受更优惠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从省卫生健康委监测情况看,全省试点县(市、区)牵头医院达到县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的数量从2019年的3个增加到2021年的17个,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达到29.52%,2021年,试点县(市、区)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59.86%。
第二,打包付费,着力缓解“看病贵”。
同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是云南省领先全国的一大亮点,开展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引导医疗机构更加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实现合理诊疗、合理控费,提高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益。例如祥云县通过实施医保资金打包付费,2022年,全县抗生素使用率下降9%,处方合格率提升12%,输液率下降15%,县域内医保实际补偿比保持在70%左右。2021年云南省试点县(市、区)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为62.73%,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为19.56%,反映出试点地区群众更多的利用了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看病就医更加便利,费用进一步降低。
第三,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提炼试点成效经验,针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解决,形成《关于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7月5日,经省委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医改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实施意见》明确了27项重点任务,以及政府办医责任、医共体管理运行清单,为云南省全面推开医共体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形成了医共体建设的基本模式和长效机制。
第四,拓点扩面,全面推开改革。
各地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全面推进,尤其是峨山现场会后,各地对医共体建设认识大幅提升,改革积极性显著增强,工作步伐明显加快。玉溪市在2个试点县之外的7个非试点县市区开展医共体建设和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丽江市2020年全市5个县(区)共组建7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并实行打包付费改革。
目前,全省共计有99个县(市、区)启动了医共体建设工作,其中69个县(市、区)同步推进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8个州(市)全面推开建设改革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今年,云南省将在年底有不低于90%的县(市、区)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基本成型,走上了复制推广经验全面推进改革的快车道。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公安机关“一门通办”改革试点是怎么开展的?有什么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一是应进尽进,把公安政务服务进驻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动乡镇党群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公安服务窗口,按照“统一接件、分类审批、统一出件”规范办理公安政务服务。
二是便民高效,开设公安政务分中心。统筹办理治安户政、交通管理等各类公安事项。开展警种服务融合办理,在派出所、车管所设立汇集治安、交警、出入境等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公安自助便民超市”,进入车站、医院、商场、社区重点区域,实现“零距离”“全天候”服务。
三是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网上办。通过建立办事办证“网上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反馈,在线支付,结果寄送”等模式,逐步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零跑腿”。
四是社会协同,开展一站办。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实现二手车交易、检车、缴税、转让登记一站式办理。
在改革试点中,云南省各地公安机关也结合实际推出多项便利措施:昆明市公安局设立66个“五合一公安综合服务站”,整合治安、网安、交警、禁毒、出入境业务,打造“15分钟便民利企办事圈”。曲靖市公安局将城区派出所户籍室改造建成“一门通办”便民服务厅,积极推进公安政务事项进驻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玉溪市公安局出入境业务成建制入驻玉溪政务服务中心,交管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办结。保山市公安局整合市区两级治安、网安、禁毒、出入境业务和部分车驾管业务进驻市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在交警支队设立政务分中心。
目前,云南省“一门通办”改革试点设立130个公安政务服务分中心、1530个综合窗口,办理公安业务650余万件,建成233个自助受理点,服务群众457万人次。设立二手车转让登记服务站282个,今年代办转让登记31万笔;开设补换牌证业务邮政网点486个、代办业务19.8万笔。
公安政务服务除涉密事项外,99.31%的事项实现网上可办,100%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62.36%的事项即来即办,全程网办率达63.66%,电子材料占比45.31%,办结时限压缩率71.59%。初步形成“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以综合服务窗口为支撑、以自助便民超市和警企合作为延伸,以网上办为拓展”的公安业务全覆盖、全天候服务体系。今年,省公安厅再出台20条措施,全力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服务便利群众。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云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把试点工作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任务和重要方法,正确把握试点方向和原则,找准国家发展战略和云南发展的契合点,积极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大胆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激发新活力,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典型经验做法,为云南全面深化改革发挥了重要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也为云南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新的动能,很多改革成果已经惠及了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具体表现为以下
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