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场新闻发布会实录|福建医保这十年
福建医疗保障2022-10-10 19:46发表于福建
今天举行的是“牢记使命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十九场,也是福建省医保局专场。邀请到福建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圣魁,介绍福建省“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奋力谱写医保为民新篇章”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福建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步腾,福建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家城,福建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周,他们也将回答记者提问。
福建省委宣传部新闻发言人、对外新闻处处长柯宜达担任主持人。
柯宜达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行“牢记使命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十九场,也是省医保局专场。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圣魁先生,他将介绍我省“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奋力谱写医保为民新篇章”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步腾先生,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家城先生,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周先生,他们也将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林圣魁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林圣魁
很高兴在这里和新闻界朋友们见面,向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8年成立省医保局以来,我省医保部门在增进民生福祉方面所做的工作。首先,我代表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向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医保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医保初心使命,不断织牢织密全民医疗保障网,推动群众医保获益达到新高度。
一是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十年来,福建率先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形成了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21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3872万人,其中职工933万人、城乡居民2939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参保人数711万人,年享受待遇18.4万人次,发放生育津贴16.6亿元。通过资助参保、大病倾斜支付等方式,对特困人员、重点特殊对象、低保群体、易返贫致贫人员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五类困难户实行分类精准救助,平均每年资助参保110万人、医疗救助550万人次,自2018年以来累计资助救助金额达56亿元。探索推行政府定制型“惠闽宝”“惠厦保”等补充商业健康保险,并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保险,参保人数达350万人。2021年全省参保人员享受门诊待遇1.2亿人次,人均就诊3.2次,其中职工医保达5.6次。享受住院待遇510万人次,住院率达13.2%,其中居民医保住院率从2012年的4.2%上升到2021年的13%,群众医疗需求得到有效释放,医疗保障更加公平可及。
二是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十年来,我们聚焦减轻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最大程度发挥医保基金的保障效益,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我们率先建立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机制,共开展了296个药品和16类医用耗材国家和省级集采,价格平均降幅60%左右,三年来累计降低药耗负担58亿元。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医保目录可支付药品数达2860种,较2012年增长超30%,一批创新药通过谈判降价纳入医保,97个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48个药品纳入门诊单列结算。全面实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75%。率先建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机制,创建家庭共济账户87万户,累计共济基金9.9亿元。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机制,每年惠及350万名患者,其中困难群体指定用药100%报销。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期间,我省创新实行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实行三道叠加救助,贫困人口住院平均报销比例从79%提高到90%左右,助力实现精准脱贫。2021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3%、63.6%,分别较2012年提高4.1个百分点和6.2个百分点。
三是医保支付更加管用高效。十年来,我省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战略性购买作用,引导医疗机构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负担的医药服务,参保群众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从2012年的6.9%下降至2021年的2.6%,全省公立医院人均住院费用比全国低5.3%,次均门诊费用比全国低6.1%。在全国率先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政策,同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向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和手术类等项目倾斜,向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倾斜,并推动厦门市纳入国家首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大力支持学科发展和医学技术进步,出台区域医疗中心医保支持政策,率先探索药学服务收费,先后公布了463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支持临床医疗新技术运用,促进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2021年我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达32.03%,较2012年提高了9.96个百分点。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收付费方式,九市一区全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按病种收付费病种数达到1406个,促进医疗服务供给提质增效降本,推动医疗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四是全力保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第一时间响应落实“两个确保”,出台临时特殊报销和结算政策,及时预付基金保障“先救治、后付费”,全面实行疫苗免费接种,累计结算疫情救治和疫苗接种费用约40亿元。建立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及医用耗材动态监测机制,及时进行挂网采购,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医药物资“随时采、及时配、足量供”。开展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省级集采,平均降幅72.89%,连续七轮调低核酸检测价格,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收费价格下调至16元,混合检测价格下调至每人次5元,大幅降低疫情防控成本。
五是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2018年以来,我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连续4年开展全覆盖检查和专项整治,持续锻铸飞行检查利器,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08万家(次),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2.25万家(次),曝光案例4540例,追回资金16.92亿元。重点打击一批超越底线的重大案件,对医保药品二次销售、篡改肿瘤患者的基因检测结果等严重突破医学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欺诈骗保行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先后查处了“湖里友谊、百康、友爱门诊部”“福鼎华诚医院骗保案”等一系列欺诈骗保大案要案,有力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同时,创新医保信用管理、智能监控和网格化监管,推进部门联动,建立行纪衔接、行刑衔接等“一案多查、联合惩处”机制,加强举报奖励等社会监督,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长效机制。
六是医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持续扩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范围,2021年全省定点医药机构达2.2万家,较2012年扩大了4.5倍,近1.2万个村卫生所实现医保“村村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参保登记等28项办事流程,全省企业办理医保参保登记缩短至平均12分钟。个账一次性支取等9项医保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异地就医备案等7个医保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全面推广“窗口综合柜员制”成为全国服务范例。医保服务不断下沉,全省268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942个乡镇(街道)设置医保服务窗口。深化闽台医保融合,福州、厦门、漳州、莆田、泉州等地设立大陆首批台胞医保服务中心。“智慧医保”加快发展,全面推行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率先探索互联网医院诊疗医保网上结算业务,实现门诊和住院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年结算异地就医580万人次,2742万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52家定点医院开通医保移动支付,位居全国前列,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奋进新征程,我们将继续高举福建医改旗帜,牢记嘱托再出发,加快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医保“急难愁盼”问题,在筑牢兜底保障、减轻就医负担和“药价保”集成改革上持续发力,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更优质的医疗保障,奋力谱写医保为民新篇章。
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柯宜达
感谢林圣魁局长的介绍与发布。
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现场答问现在开始。
记者提问环节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提问: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防控工作不容懈怠,福建医保部门在抗击疫情,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是如何发挥医疗保障工作职能作用的?
林圣魁: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全省医保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确保疫苗采购和接种资金需求。全省医保部门筹集疫苗采购专项资金43亿元,累计结算疫苗及接种费用39.76亿元,为全省顺利接种疫苗9805万人次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是确保防疫药品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实行临时特殊药品采购政策,对属于疫情相关治疗防控药品,实行应急采购、零差率销售。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相关耗材集采,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新增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从每人次200元下调至每人次16元,混检5元。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标准计费,进一步减轻群众费用负担。
三是确保医疗机构放心救治。对定点医疗机构先行预拨医保基金12.07亿元,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同时,对医疗机构发生的确诊或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受医保总额控制指标限制。
四是确保患者放心就医。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治疗费用综合保障,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费用由救治医院先行垫付并向财政部门申请结算补助,个人不支付。截至8月底,全省已结算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3283人次,医疗总费用2306万元,全部由医保和财政支付。
五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2020年2月至6月,对企业单位减半征缴职工医保费(含生育保险费),对中小微企业在减征缴费的基础上依申请叠加缓缴政策,全省减征保费30.66亿元、缓缴保费5.75亿元,惠及企业近30万户。今年7—9月,再次对中小微企业等实行免申即享的缓缴政策,截至8月底,全省已惠及市场主体28.77万户,落实企业缓缴医保及生育保险费16.09亿元。减征缓缴期间,不减少个人账户划拨、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和生育待遇。
六是确保医保服务不间断。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办”办理方式,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支持医疗机构合理开具“长处方”,最长可达3个月,减少病人就诊配药次数。放宽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等相关业务办理时限,实现“延期办”。
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大家。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请具体谈谈福建省采取哪些举措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梁步腾: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三项工作举措:
第一,优化异地就医备案。作为参保地,我们不断满足省内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需求。一是简化备案流程。全面梳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流程,简化备案手续,取消所有就医地证明,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备案服务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地区可即时办理、即时生效。二是拓展备案办理渠道。除医保经办窗口外,我省各地可以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闽政通APP、官方微信公众号、派驻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站等,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提供便捷的备案渠道。三是完善备案范围和待遇标准。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就直接开通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三种通道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同时,通过合理制定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结算时的报销待遇标准,引导参保人有序就医。
第二,扩大异地就医覆盖面。作为就医地,我们不断拓展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支持外省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定点机构持医保实体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截至目前全省分别有1347家、1728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住院、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实现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全省有8个统筹区的453家医疗机构已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我省定点零售药店已支持外省参保人员进行跨省药店购药直接结算。
第三,做好跨省资金结算管理。为支持定点机构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我省医保部门按照“先预付、后清算”的要求,按月做好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的对账工作,及时足额拨付各省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和清算资金。严格按照定点服务协议,将医疗费用及时支付给定点机构,同时加强就医地医保监管责任,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纳入就医地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内容。2017年至2022年9月底,我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费用近120亿元。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大家。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提问: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应不断推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自国家、省级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后,福建省医保部门在解决广大患者“就医购药”问题上有哪些实效?同时,对于国家提出的“提速扩面”概念,请结合福建省集采工作实际,谈谈福建省在此方面下一步工作考虑。
刘家城:感谢您对我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医保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通过落实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建立省级集采常态化机制、积极参与跨省联盟集采,分层次、分批次持续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速扩面,总体呈现“价降、量升、质优”的良好态势。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集采中选结果。自2019年6月我省率先以省为单位全面落实跟进国家组织“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以来,在药品方面已落实6批次国家药品集采中选结果,价格平均降幅53%;在耗材方面,已落实2批次国家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其中冠脉支架中选产品平均价格由1.3万元下降到700元左右,平均降幅93%,人工关节平均降幅82%,整体改革成效显著,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二是创新建立省级集采常态化机制。我省积极探索创新构建省级集采“福建模式”,稳步推进省级集采。自2020年以来,已开展两批次46种药品省级集采,价格平均降幅59%;耗材方面,已开展三批次16类医用耗材省级集采,开展集采耗材品类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相关品种价格平均降幅60.16%。五批次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以来,临床使用总体平稳,切实保障患者权益。
三是积极参加跨省联盟集采。在认真总结省级集采工作经验基础上,为进一步发挥我省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引领作用,今年我省选择心脏电生理、腔镜吻合器两类医用耗材牵头组建跨省集采联盟,全国已有27个省份加入心脏介入电生理跨省联盟、15个省份加入腔镜吻合器省际联盟,联盟省份市场规模超过100亿元。两类耗材省际联盟集采预计于年底前产生中选结果,集采受益人群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效,我省还广泛参加了兄弟省份牵头开展的跨省联盟集采,其中中成药、药物球囊、超声刀、骨科创伤等品类联盟集采中选结果已在我省落地,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同样降幅明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集采改革,不断扩大集采覆盖面,切实减轻患者看病费用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这些,谢谢大家。
东南网记者提问:
近年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基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欺诈骗保问题高发、频发的现象得到一定遏制。请问我省在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
付周: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省医保局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全省医保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
主要采取了以下五项举措:
一是落实全覆盖现场检查,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综合运用专项整治、交叉检查、联合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手段,以日常稽核、自查自纠和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为重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二是深化部门联动协作,建立基金综合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完善打击欺诈骗保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加强与纪委、公安、卫健、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协作力度,形成监管合力。2019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百日专项行动”“联合抽查行动”“打击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专项行动,查处了一系列欺诈骗保大案要案,有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打出部门联合监管“组合拳”。
三是强化基金监管制度建设,提升基金监管法治化水平。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社会监督机制、基金监管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以及专家评审制度,印发《福建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等一系列行政执法配套文件,全面提升基金监管法治化水平;畅通行刑衔接、行纪衔接途径,规范欺诈骗保案件移送流程,有效提高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稽核检查办案能力。
四是推进医保创新监管,增强基金监管质效。我省从2019年起被列为国家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省份,在网格化监管、医保服务站派驻、第三方监管、医保信用管理、智能监控等方面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基金监管能力与绩效。2021年7月,我省创新试点工作在国家医保局终期评估中获评优秀等次。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规范使用基金良好氛围。每年4月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基金监管宣讲“四进”(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进药店)及“三下”基层(下社区、下街道、下乡镇)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不断强化警示教育,逐步树立医保基金使用的“红线”“高压线”意识,着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大家。
中国经济网记者提问:
请问,福建医保部门在巩固医保脱贫成果,防止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方面有哪些举措?
林圣魁: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脱贫攻坚决胜收官之后,我局积极推动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着力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围绕一个目标: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的工作底线。
第二、健全两个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农村居民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实行动态监测。今年以来已三批次向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推送了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人员名单,并对符合条件的突发严重困难户予以医疗救助。
第三、落实三项工作:继续实行医疗保障倾斜帮扶政策。一是实行资助参保。通过医疗救助途径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确保应保尽保。上半年共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06.48万人,资助金额达3.47亿元。二是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工作。对救助对象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开展特殊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补助等多层次救助。上半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9.13亿元,共救助388.17万人次。三是阶段性执行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经省政府批准,在新的医疗救助政策出台前,继续执行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
第四、做好四项政策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省政府办近期印发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落实政策衔接工作:一是继续执行资助参保政策,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予以资助。二是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后个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规定予以救助。三是把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融入到医疗救助体系,将按病种保障改为按发生费用保障,可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缓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四是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困难群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大家。
海峡都市报记者提问:
今年上半年,福建全面实施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门诊统筹待遇政策,减轻群众门诊就医负担,特别是普通门诊方面的待遇得到大幅提升。新政实施后,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参保群众的广泛关注,涉及参保职工切身利益。能不能简要介绍一下我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具体情况?
梁步腾: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今年,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办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福建省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2022年3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改革,个账划拨和门诊待遇同步调整,联动实施,实现了门诊保障功能转换。
政策实施以来,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一是基金共济保障有效增强。通过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将在职人员个人账户由原来按单位和个人缴费共同划入,改为仅由个人缴费划入,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改为按定额划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做大了职工医保共济保障的基金池,增强了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二是门诊待遇水平普遍提升。通过降低门诊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方式实现待遇提高。起付线由原来的1000至1500元调整为700至800元;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上调为75%,退休人员上调为80%,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再增加10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000至1万元,提高到1.5万元以上。此外,对职工医保的门诊特殊病种种类进行规范,全省统一调整设定为29个病种,并鼓励探索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截至目前,我省已有291.7万人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6.27%,切实减轻了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个账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进一步用活用好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全省共创建87万户家庭共济账户,结算494万余笔,支出总费用9.9亿元,覆盖了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购药、体检、缴纳居民医保保费等多项业务,真正实现了个人账户资金的家庭共济使用。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海博TV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省在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障患者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服务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刘家城: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化治理,完善价格项目包含的服务内涵,统一规范全省价格项目,夯实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基础。按照国家价格项目管理的要求,分步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新技术的兼容性,支持新技术临床应用。近年来,先后公布了463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保障患者获得更具临床价值和成本效益的医疗服务,逐步形成了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
二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先后出台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关工作要求等系列文件,建立了价格动态调整的制度规范。2016年—2021年全省各地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50余次,调价金额达54.6亿元,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价格杠杆的导向作用逐步体现。今年6月我省又出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意见,明确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健全价格调整规则、程序和指标体系,形成规则公开透明、调价预期明确、体现风险共担的价格管理机制,对医疗服务价格什么情况下可以调、什么情况下不能调、要怎么调,都有规矩可循。
三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病种打包收费政策,打包收费病种1406个,2021年县级医院按病种打包收费出院人次数占比60.28%;根据疾病的难易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和治疗过程资源消耗的不同形成病例组合实施打包收费,也就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通过在三明市22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省市16家三甲公立医院实施改革,全省按项目收费比例明显降低。同时还先行探索口腔门诊按诊疗结果收费、急性缺血性静脉溶栓按病程收费等定价方式改革,逐步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管理新模式,激发公立医院转变运行机制,引导医疗资源配置,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障患者明明白白就医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的精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发挥医疗服务价格指数等管理工具的作用,合理引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预期,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福州晚报记者提问:
福建医保部门聚焦参保群众多层次医保服务需求,为人民享有高品质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医保信息化支撑,请问,近年来,在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建设方面,福建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付周: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互联网+医疗保障”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医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温馨、安全的医保服务。
主要成效有三个方面:
一是医保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我省在2021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建成了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为参保群众网上参保登记、信用就医、家庭共济、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医保移动支付、“双通道”处方流转等医保公共服务以及就医购药等领域提供重要支撑作用。截至目前,我省公共服务平台注册量达885万人,累计访问量达4780万人次,日均达35万人次,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二是“互联网+”医保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互联网医院诊疗医保网上结算服务,建立互联网医院全流程就诊结算闭环管理体系,提供互联网复诊、处方续方、委托代办、送药到家、处方流转等“互联网+”医保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医保可报销的在线诊疗服务,极大方便疫情期间患者就医购药。
三是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全面深化。截至目前,我省累计超过2742万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全省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超27%。参保人员只要在“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注册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完成全流程就医购药,以及办理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参保证明打印、参保关系转移等业务,实现“码上办”“掌上办”“网上办”,切实改善群众就医购药及医保经办服务体验。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全力构建数字医保业务服务新业态,筑牢医保业务智能化、数据智慧化基础;开展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有效打击欺诈骗保,保障基金安全;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在“互联网+”深度应用,探索医疗保障一站式便民服务新模式,持续提升便民服务体验感。谢谢!
柯宜达
今天的现场答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解答。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