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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wwkE3SrM7BAt_5z0laI1Q | 作者:昌吉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11-01 | 351 次浏览 | 分享到:

昌吉州医保局召开按DRG付费业务培训会,今日起我州8家医疗机构按DRG付费

昌吉州医保局2022-11-01 18:23发表于新疆

2022年10月31日昌吉州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全州DRG付费业务培训会,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州、县(市)医疗保障局,州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9家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共计31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昌吉州医疗保障局各科室业务骨干人员细致讲解了DRG付费实施细则、DRG经办管理规程、DRG监管考核与评价方实施方案和DRG信息系统模块操作功能,并邀请了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医院的病案入组问题和医保结算清单规范填写进行答疑,各医疗机构临床专家踊跃发言、积极探讨,形成了良好的沟通互动氛围。参会人员表示,此次培训收获颇丰,对DRG支付方式改革的全面推进也更有信心。

DRG支付方式改革是2022年我州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之一,按DRG付费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DRG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得以充分保障,医保基金平稳高效运行,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今日(2022年11月1日)起,昌吉州下列8家医疗机构正式按DRG付费。

昌吉州人民医院

第六师医院

呼图壁县人民医院

昌吉市人民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

奇台县人民医院

第六师奇台医院

新疆赫迩思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