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大兴安岭医保2022-11-04 17:24发表于黑龙江
根据地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3日,地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地委第六巡察组组长王铁彪主持召开与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鞠胜涛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情况。动员会上,地委第六巡察组组长王铁彪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及工作安排。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纪委常委、地委巡察办主任马国林讲话,强调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具体要求。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鞠胜涛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讲话。
地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郭红芹同志,地委巡察组第二副组长、地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陈松林同志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地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王占先同志,地区医疗保障局全体同志出席会议。
地委第六巡察组组长王铁彪提出,地委巡察组将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地委巡察授权的范围、权限、方式,依靠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工作,不干预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的正常工作。巡察期间,经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察组可以将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提出处理建议,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要立行立改,及时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警示力震慑力。
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纪委常委、地委巡察办主任马国林要求,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思想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正确处理巡察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地委巡察组要增强使命意识、树立巡察权威,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利剑作用,严守纪律规矩、规范自身言行,与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地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鞠胜涛表示,要坚决落实地委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地委巡察工作。一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精神和地委巡察组的具体要求上来,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诚恳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二要严守纪律、全力配合。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如实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保证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三要及时整改、真改实改。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对问题不回避、对矛盾不遮掩,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四要做好服务、切实保障。要严格按照巡察组工作准备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做好服务接待,切实为巡察组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区医疗保障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龙江新兴安做出新贡献!
地委巡察组将在地区医疗保障局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信访举报电话:0457-2717568;信访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0039号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信访的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4日(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地委第六巡察组主要受理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科级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