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DRG付费经办管理规程培训在青岛举行
发布日期2021-06-01文章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作为全国首批按DRG付费试点城市之一,我市于2019年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办国家DRG付费经办管理规程培训,由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指导组承办,山东省医疗保障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协办。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干部张宇、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干部高毅、DRG付费国家技术指导组组长郑杰、DRG付费国家技术指导组办公室主任玄律、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李伟光、市医保局局长姜水清出席了开班仪式,DRG付费国家技术指导组专家、地方授课专家、各地方代表及各区(市)医保局DRG工作相关负责同志约1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DRG经办管理规程进行授课,山东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李元芝进行支付方式改革和DRG付费国家试点政策介绍;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指导组侯宇进行DRG付费医保经办规程总体解读;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高毅进行医保信息化标准化与DRG相关工作情况介绍;DRG付费国家技术指导组数据处理组组长卢铭对CHS-DRG数据采集及分组流程进行讲解;DRG付费国家技术指导组统计分析组组长胡牧进行理论分析;青岛、武汉、无锡、安阳和昆明进行地方经验交流。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青岛市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尤其是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青岛市成为DRG付费方式改革国家级试点。支付方式改革体现了医保部门由被动付费转向主动战略性购买、由关注服务数量转向关注服务质量的支付导向,有效引导三级医院多收治疑难杂症患者,提高对急危重症患者服务能力,减少轻症患者住院,促进轻症患者向基层医疗机构下沉,助推我市分级诊疗体系加快形成,缓解“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总额预付下,多种付费共存的多元支付方式,极大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了群众的看病负担。下一步,将以此为契机,扎实推进DRG付费稳步落地,进一步推动青岛医保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