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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hsa.gd.gov.cn/zwdt/gddt/content/post_2518438.html | 作者: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6-20 | 330 次浏览 | 分享到:

佛山市成为广东省唯一的国家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城市

时间:2019-06-20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5月20日上午,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上,佛山成为全国30个启动DRG付费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也是广东省唯一入选的试点城市。

DRG全称是“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它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手术、疾病严重程度等把病人分入不同的诊断相关组,是国际上比较先进的医保支付及管理工具。这种方式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等各方面利益,将药品和耗材内化为医疗机构成本要素,有利于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有效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转换。

在探索开展DRG付费工作中,佛山市主动作为、抢抓机遇、先行先试,从2018年1月1日起,对全市104家有住院业务的医疗机构试行按病组分值付费改革,共确定DRG分组860组,覆盖全市上万个病种,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一是有效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二是优化医院收治结构。2018年各个级别类别医院在基准点数小于100点的病组中,收治的住院人次占比均下降,其中三级三类医院人次占比下降3.69%,下降幅度最明显。通过DRG制度,鼓励和引导患者到基层医院看病,逐步缓解大医院资源紧张的状况,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三是使中医扶持政策有效落实。佛山市选定骨折或脱位闭合复位不伴内固定病组(主要包含中医手法复位治疗骨折与脱臼)作为“中医特色病组”,该病组基准点数上调50%,2018年全市各医院病例数共计上升63.86%。通过DRG,提高了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员应用中医药技术的积极性,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下一步,佛山市将积极利用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的政策优势,一是不断完善按病组分值付费系统,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改纵深发展,助推健康佛山和卫生强市的建设。二是尽快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