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途如虹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再担新使命——攀枝花市被确定为按疾病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来源:市医保局发布时间:2019-05-23
5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在全国范围内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国家试点工作。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财政部社保司、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有关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会并讲话,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曾宏带队赴我市参加了视频会议。会议宣布了全国30个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我市成为四川省唯一入选的试点城市,今后将正式参与全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城市,既是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对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激励与鞭策。2018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文件的要求,为改变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已连续4年当期收不抵支,基金缺口巨大的现状,市委、市政府把我市医保“深改”摆到重要位置,突出医保“深改”的“牛鼻子”地位、“压舱石”作用和“指挥棒”功能,决定从2018年起全面启动医保基金付费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基础上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在以下四方面靶向发力。
一是强化“三个保障”。成立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6个工作推进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改革步骤及时间节点,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意见,修订完善了医保总控办法,配套相关细则,为改革试点提供制度保障;整合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基金与“单建统筹”基金并账运行,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完善农民工参保缴费办法,加强基金保障。
二是抓好“三化建设”。抓好结算数据标准化,统一使用一套“三目”,建立疾病诊断编码、医保医师等基础库,规范数据标准;抓好病案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同时对临床医生开展了病案编码培训;抓好系统建设体系化,建立支撑DRGs分组器的硬件网络环境,强化运维能力,支持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DRGs分组器实现及时互联互通。
三是建立“三个机制”。建立第三方服务机制,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建立控费激励机制,科学制定总控方案,做到“四个坚持”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机制,激发医疗机构“控成本,提质量”的内生动力;建立协商合作机制,成立医院专家参与的病组分组标准委员会,科学制定符合攀枝花客观情况、稳定可靠的本地DRGs分组器。
四是实现“三个覆盖”。实现险种全覆盖,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全部实施病组点数付费;实现病种全覆盖,建立了适合本地实际的分组器共626组,分组病例223151例,入组率达99.88%;实现医疗机构全覆盖,全市有住院条件的80家定点医疗机构均纳入点数付费方式改革,开创了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医保病组点数法付费的先河。
目前,我市已初步建成“保障有力、基础扎实、机制健全、全面覆盖、强化监管”的病组点数法付费运行体系,实现了区域内基金支出合理增长、建立医疗机构良性竞争机制、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的改革预期。下一步,我市将在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按照国家试点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制定一组标准、完善一系列政策、建立一套规程、培养一支队伍、打造一批样板”五个一的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探索和积累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我省乃至全国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贡献攀枝花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