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铜陵医保2022-11-09 17:24发表于安徽
“打包”付费助推“医保患”三方共赢
—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据统计,截止今年8月底,我市住院日同比下降14.04%、个人次均费用下降185.8元、同比下降6.79%,医疗机构CMI值同比提升2.75%……”2019年入列全省DRG支付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市医保局牢牢抓住改革试点机遇,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制订配套政策,严格规范标准,推深做实DRG支付在我市应用,使患者得实惠、医院得发展、医保可持续,并形成医、保、患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DRG支付全称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即按病症的不同分到不同的病组,根据病组在医疗机构治疗花费和过去花费治疗的全市平均费用确定总额,一个病组一个价格,进行打包付费,不再按项目逐项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以来,我市积极探索完善配套政策,初步形成多元复合式付费模式,有力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看病难,让老百姓切切实实得实惠。相较DRG支付,传统的医保付费方式是按项目进行付费,医院点菜、医保部门事后买单,项目越多,医保支付越多,不利于精准控费和激励医院控制成本。通过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将各类病症费用分别打包,制定不同的封顶线打包支付,精准付费、精耕细作,迫使医院主动控制成本、调整费用结构、减少超支和发展技术。今年1-8月,个人均次支付部分2549.73元,下降185.8元,同比下降6.79%。同时,病种DRG付费覆盖率高达86.94%。
同时,医院得到发展,实现了试点医院降本增效。市医保局坚持以总额预算为核心,以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赢为目标,结合铜陵实际,研究出台《铜陵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细则(试行)》和操作规程等文件,完善配套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评价与争议处理机制,引导激励医疗机构建立起与DRG付费相适应的绩效管理模式。今年1-8月医疗机构CMI同比提升2.75%,收治病种更符合功能定位。时间消耗、费用消耗指数均有所下降,医疗机构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此外,我市还制定出台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政策与DRG付费相结合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医保可持续,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全市13家DRG付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结算7.87万人次,DRG实际付费38656万元,节约医保基金1500余万元。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深化DRG支付方式改革,推动DRG付费实现全覆盖,以及健全完善市级DRG专家库多方参与的评价与争议处理机制,加强与医疗机构互动交流,引导激励医疗机构强化成本控制、规范医疗行为,努力形成医保、医疗协同发展新特色,让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行稳致远,更好惠及全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