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20 16:31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王福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门诊体检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整体制度安排,目前,主要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问题,通过基本医保体系逐步提高疾病治疗保障水平,通过大力发展商业保险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健康需求。而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体检等预防类检查均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中也明确“健康体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另外,由于目前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居民的筹资水平较低,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不宜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包括健康体检等非治疗性的、预防筛查的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