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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ylbzj.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jytabl/zxjyta/202209/t20220901_2122277.html |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8-25 | 4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0110:39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民盟委员: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第0305号《关于建立与完善内蒙古农牧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制度的

提案》已收悉。对民盟委员提出的第四条建议“关注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以及异地就医问题,使得城镇居民大病有所保障。”现答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现行医保政策,城镇居民跨统筹区流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应及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以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随参保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保证参保人享受新参加的医保待遇,暂停原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及待遇;参保人短期务工结束后,经本人申请,保留任意一个险种继续参保,并暂停其他险种参保关系及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使得城镇居民大病有所保障。

二、为全面深化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满意感,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已实现区内门诊、药店就医购药,基本医疗保险区内住院直接结算无异地。

感谢政协委员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