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桂医保复字[2019]25号
致公党广西区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医保医学检查项目审查快速通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医保医学检查项目审查快速通道的建议,自治区医保局已经制定了政策规定。7月印发的《关于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明确: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自行开展的新正医疗服务项目,在临床使用初期,暂由各公立医疗机构以合理的医疗服务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服务项目技术含量、医疗风险程度,兼顾市场供求并综合考虑群众承受力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自行制定价格。但公立医疗机构承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高于外省该项目的现行最低价。自治区医保部门根据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分期分批公布经核准的正式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收费代码。经核准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信息公布后,具备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均可开展。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