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实际付费工作培训会
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2022-11-22 12:31发表于新疆
2022年11月17日,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DRG实际付费启动培训会。至此,克拉玛依医疗机构将正式开始进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实际付费阶段。
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开展了落实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自2022年10月1日开始,对市中心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两家开展住院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DRG支付方式改革,病组覆盖率不低于70%,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达到30%以上。截止2023年底前,本市符合条件的所有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将全面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实现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目前克拉玛依市试点医疗机构的病种覆盖率已达到83%,病案入组率达94.12%,两家医疗机构已具备按DRG实际付费的条件。
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区医疗保障局、克拉玛依定点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泰康养老新疆分公司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240余人。
市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通报了DRG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地区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各医疗机构自模拟运行以来成本管控意识不断增强,费用结构趋于合理,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服务效率、医疗服务安全稳步提升,改革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显著。
市卫健委表示:DRG支付方式改革是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的举措,将大力配合医疗保障局推动DRG支付方式改革有序平稳地发展。市财政局表示:将加强宏观调控的职能,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作用,促进医疗改革有利于发挥好财政在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中的物质保障作用。
市医疗保障局对近期出台的《克拉玛依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及《克拉玛依市(DRG)实际付费启动2022年运行工作方案》两个文件进行了解读,并对各医疗机构在试运行阶段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各参会人员及机构都表示将认真贯彻会议内容,大力支持DRG实际付费进程。通过本次会议医保部门及各医疗机构对DRG支付改革在克拉玛依的有序推进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