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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nhsa.gov.cn/art/2019/10/24/art_14_1874.html | 作者:国家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10-24 | 23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

2019/10/24

2019年10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6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公布了《国家医疗保障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和《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以下简称《分组方案》)两个技术标准。其中,《技术规范》对DRG分组的基本原理、适用范围、名词定义,以及数据要求、数据质控、标准化上传规范、分组策略与原则、权重与费率确定方法等进行了规范。《分组方案》明确了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inaHealthcareSecurityDiagnosisRelatedGroups,CHS-DRG)是全国医疗保障部门开展DRG付费工作的统一标准,包括了26个主要诊断大类(MajorDiagnosisCategory,MDC),376个核心DRG(AdjacentDiagnosisRelatedGroups,ADRG),其中167个外科手术操作ADRG组、22个非手术操作ADRG组和187个内科诊断ADRG组。

CHS-DRG具有权威性高、兼容性强、实用性强的特点,是由国内研究DRG方面的知名专家,会同中华医学会,以国家医保版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为基础,融合当前主流DRG版本的优点形成的。此外,《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要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开展有关工作,打造试点“一盘棋”,精准“本地化”,使CHS-DRG成为国家医保领域的“通用语言”。强调试点城市医保部门统一使用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和医保结算清单等5项信息业务编码,做好相应的信息系统建设以及人员培训、监测评估、智能监测等工作。

链接: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