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启航砥砺奋进——金昌市医疗保障局一周年记
2020-02-20
在鼠年万象更新、生机盎然的春天,金昌市医疗保障局一周年了。2019年1月31日,金昌市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一年来,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立足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边整合、边理顺,边规范、边完善,边推进、边深入,在人员少、困难多、任务重的情况下,抓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抓落实政策遗留问题处理、抓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抓医保政策调整完善、抓医保基金支出监管、抓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抓门诊慢特病纳入管理、抓医保报销经办业务等,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提升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开启了医疗保障事业的新篇章。
党建引领作保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党组的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医疗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
脱贫攻坚医保扶贫──参保全覆盖、资助全享受、待遇全落实、即时结报全实现、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到位。
成立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保基本、可持续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金昌市医疗保障扶贫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停止执行“对贫困人口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全部兜底解决,对非贫困户搭车提高基本医疗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保底报销’和‘临终关怀’”的过度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对特殊人员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贫困人口住院起付线与非贫困人口执行统一标准,建立健全了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医保扶贫冲刺清零筛查问题全部按期整改落实到位。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参保10661人,实际参保10661人,实现参保全覆盖。为我市动态调整的1097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兑现资助金额161.06万元,实现资助全落实。为344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基本医保960.06万元、为172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大病保险207.52万元、为141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医疗救助89.22万元、为886名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报销门诊医疗费用39.54万元,三重保障后,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5%,实现待遇全享受。贫困人口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医保待遇保障──医保政策适度调整完善,职工医保“两险合一”、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落地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
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制度,明确了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两险”顺利合并实施。出台了《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的意见》。制定了居民医保“两病”(即糖尿病、高血压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统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出台了网上会诊和外请专家医保支付办法,实行第一批45种单病种及定额结算标准并上线运行。着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0余人次(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医药服务管理──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顺利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监督检查有力有效。
同194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明确了违约行为及处罚办法,严格落实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结算、终止协议、三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等有效措施,切实把协议管理抓实、抓到位。56种国家谈判药品在我市落地实施。研究制定了《金昌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会同市卫健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将各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医疗服务协议管理,促进了医疗服务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医保基金监管──医疗费用“凡拨必审”,打击欺诈骗保动真碰硬,违规医疗服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
扎实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坚持医疗费用“凡拨必审”,在医疗专家累计抽查17家医院的2798份病历中,查出违规病历1678份,严格按照服务协议扣减违规医疗费用及违约金561.65万元。对2家违规医疗机构暂停医保结算系统,限期整改3个月。通过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夜查空床等形式,扣减8家定点医疗机构217张空床费用117.4万元,低标准入院、门诊患者转为住院治疗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地控制。
医保经办服务──严格落实“四办”要求,最大限度“减证便民”,服务质量逐步提高。
“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新增医保经办窗口3个,严格落实“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了“一窗受理”和“最多跑一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异地就医备案渠道由单一的线下办理拓宽至通过电话、微信、QQ群等多元化的办理方式。提高了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的服务频次,门诊均次就医带药量由15天增加到60天,极大方便了参保患者,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